罗山检察:坚持罪责刑相适应 从轻处罚展现检察温情|世界速讯
2023-06-16 13:58:53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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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日前,罗山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被告人在逃多年的抢劫案。

多年前,被告人张某(化名)伙同朋友共六人合谋到邻县林场盗窃。几人先在途中持刀抢劫了偶遇的路人,后在林场持械控制了值班人员,抢劫了林场内的财物。

案发后罗山县公安局立即针对此案开展立案侦查,迫于压力其他五名被告人均在立案后不久就投案自首,唯独张某在案发后潜逃。案发多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对自己当年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认错的意识也愈加强烈。在内心深处的道德谴责下,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张某最终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今,随着此次被告人张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正式宣告终结,至此涉案的六名被告人均已全部落网并被依法追究罪责。

在该案移送起诉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审核案件卷宗,发现了被告人张某在案发时的年龄可能不满十八周岁。本着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公平公正司法的原则,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取张某在案发时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年龄证明,另一方面经过多方走访核实后确认,被告人张某在作案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因此检察机关在起诉时依法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张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被告人张某减轻了处罚。

虽然法院对张某减轻了处罚,但逝去的时光已无法弥补。或许是因为一时的交友不慎,又或许是因为一时的贪心不足,当时年仅17岁的张某触犯了法律,从此余生都在为此行为承担着惨痛的后果。多年来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涯,不仅令他失去了正常人该有的平静幸福生活,更徒增了无法与家人团聚的相思之苦。如今归来之时,家中早已物是人非。这个结果对于张某来说,是极其不幸与不值的。(朱美惠 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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